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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BA认证7.1标准介绍,供应商识别、评估及减少相关歧视行为
时间:2022-09-02 点击:0次
RBA认证供应商行为准则要求在招聘及其他雇佣行为中,供应商不得因年龄、残疾、种族、性别、婚姻状况、国籍、政治面貌、民族、宗教、性取向、性别认同、工会成员身份或受适用国家或地方法律保护的其他身份而歧视任何工人。除适用的法律法规有相关要求或出于工作场所安全审慎考虑之外,供应商不得进行验孕或体检,且不得根据检查结果进行不正当歧视。
1政策和程序
1.1书面政策和程序
供应商应遵循本标准、适用法律法规、准则及所有其他相关适用标准,制定有关反歧视行为的书面政策。该政策必须清楚说明:
·在进行招聘和其他雇佣行为如工作申请、升职、奖励、培训、工作分配、工资、福利、
处罚和解除雇佣关系时,供应商不得因种族、肤色、年龄、性别、性取向、民族、残疾、宗教、政治面貌、工会成员身份、国籍、婚姻状况或性别认同而歧视任何工人,法律禁止的情况除外。
·除适用的法律法规有相关要求或出于工作场所安全审慎考虑之外,供应商不得进行验孕或体检,且不得根据检查结果进行不正当歧视。
·不得因举报歧视行为而对任何工人进行惩罚或报复。供应商应制定书面程序和制度来实施其反歧视政策。供应商应始终遵循其书面政策和程序。
1.2直接负责人
供应商应确定监督和强制实施反歧视政策和程序的负责人。
1.3风险管理
供应商应识别和遵循适用法律法规及本标准中规定的反歧视相关要求。供应商应识别、评估及最大限度地减少歧视行为。
2运营实践
2.1反歧视
在进行招聘和其他雇佣行为如工作申请、升职、奖励、培训、工作分配、工资、福利、处罚和解除雇佣关系时,供应商不得因种族、肤色、年龄、性别、性取向、民族、残疾、宗教、政治面貌、工会成员身份、国籍、婚姻状况或性别认同而歧视任何工人,法律禁止的情况除外。
供应商应根据习俗提供合理的场所方便员工实施宗教行为。。供应商应确保不存在基于上述特征的报酬歧视。
招聘和雇佣的政策和行为中不得包含任何类型的歧视与偏见,如招聘广告、岗位说明、岗位绩效/评估政策与惯例。
2.2反怀孕歧视
供应商应遵循与怀孕和产后雇佣保护相关的所有法律法规,如福利薪酬等。
供应商不得因求职者或员工怀而孕(i)拒绝雇用其从事无危害的工作或(ii)解除与其的雇佣关系。
供应商不得禁止女性工人怀孕或威胁女性工人因怀孕将导致不利的就业后果,包括解雇、失去工龄或扣工资,从而达到阻止其怀孕的目的。
供应商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怀孕妇女及胎儿的健康与安全,包括调整该工人至无危害的岗位。
2.3反疾病歧视
供应商不得根据工人的健康状况作出对其雇佣状况产生负面影响的决定,由工作的固有要求决定或出于工作场所安全审慎考虑的情况除外。
供应商不得因工人不接受必要的体检而拒绝员工从事其他无需体检的工作岗位。
供应商应在合理范围内努力安排好患有慢性病的工人,其中可能包括重新安排工作时间,提供专用设备和休息的机会、诊疗假期、弹性病假、兼职工作和返岗安排。
2.4验孕和体检
供应商不得将验孕或体检作为雇用或者留任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乙肝病毒和艾滋病病毒检查。
只有满足下列条件,才允许进行入职前或离职的验孕或体检:
·适用法律要求验孕,或具备资质的健康专业人士(书面)确定体检是在特定环境中工作前所必须执行的一项安全措施。
·工人书面同意接受医学检查。
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明确因为适用法律规定或出于工作场所安全考虑而要求工人验孕或体检的工作。工人若拒绝进行必要的体检或验孕,将不得在相应岗位上工作。
供应商应提供书面证据,表明其要求工人进行的任何体检和其他检查是出于法律规定,或由具备资质的健康专业人士出于工作场所安全审慎考虑适当决定。
供应商应明确对怀孕或患病工人有危害的岗位。这些信息至少要传达给招聘、工作任务分配的负责人,而且应在工人就职前告知工人。
3培训和沟通
3.1负责的员工
对于可能存在歧视风险的活动,供应商应向参与此类活动的任何人员提供完善培训。
3.2工人、主管和经理
供应商应向所有工人、主管和经理有效传达其反歧视政策。该传达内容应包含有危害的工作、无危害的工作场所和自愿体检相关信息。应在入职培训期间为工人提供相关信息或培训,并通过定期更新培训不断巩固这方面的知识。
4文件
所有怀孕和医疗记录应按照适用法律法规予以保密。供应商应保留与反歧视相关的文件。
所有文件须应Apple要求随时供其审阅。